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之间签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垄断经营行为认定为禁止垄断协议: (一)限制生产经营者生产、流通、采购、技术研发等活动的协议; (二)限制生产经营者投入生产要素的协议; (三)限制生产经营者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等活动的协议; (四)限定销售价格或者采购价格的协议; (五)限定销售或者采购市场的协议; (六)限制其他生产经营者与竞争对手交易的协议; (七)其他限制竞争的协议。 因此,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合同都会违反竞争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三条 经营者之间签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垄断经营行为认定为禁止垄断协议: (一)限制生产经营者生产、流通、采购、技术研发等活动的协议; (二)限制生产经营者投入生产要素的协议; (三)限制生产经营者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等活动的协议; (四)限定销售价格或者采购价格的协议; (五)限定销售或者采购市场的协议; (六)限制其他生产经营者与竞争对手交易的协议; (七)其他限制竞争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