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的要素有: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本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 3、本罪侵犯的主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 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损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