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居住地可以办离婚吗? |
释义 |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后,当事人同意的,应当与其达成约定,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有权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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