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约成立的主要条件如下: 1、要约人具有缔约能力; 2、要约内容应具体确定; 3、要约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明示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