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合同 1、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二、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合同终止赔偿,一般按具体情况计算,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双方事先约定赔偿方案的,按照赔偿计划执行。赔偿方案过高或过低的,双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法定赔偿范围是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预见的利益; 3、 消费者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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