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评级。认定 工伤 后,一般有骨折的,按规定,都可以认定为 伤残 的。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 劳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 劳动关系 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 劳动合同 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法律客观: 《伤残鉴定标准》 第二条 十级评定: 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4、有骨折; 5、关节功能丧失; 6、末节离断。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