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人对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 1.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给出租人使用。如果出租人因故确实需要提前收回房屋,应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因此而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2.按合同的约定及时修缮房屋,保证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如果因出租人不及时修复而造成承租人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3.在出卖房屋时,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 下,保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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