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由此可知,普通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是向灾区捐赠的救灾合同不能撤销。“抗震救灾”明显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因其性质的特殊,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相关赠与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