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其公证的代理人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从事代理行为,即只能代其委托人处分该房屋,与你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等事宜的民事行为,其所行使的该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委托人承担,故你因该 房屋质量问题 与对方产生争议,你如想主张相应权利,就以委托人为当事人(被告) 向法院起诉 ,如代理人没有告诉你委托人联系方式,起诉后法院在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时确实联系不到委托人,法院会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