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间是有限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在实际用工之前或实际用工之日同时签订,最迟不得超过实际用工一个月的期限,否则将从实际用工一个月后至一年期限之间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赔偿,在实际用工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