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越位承包工程,否则会导致以下后果: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会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2、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