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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国法律援助由什么指导监督
释义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由什么指导监督
    法律援助工作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那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什么呢?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由此可知,法律援助是我国政府制定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当我们有法律类方面的问题,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时候,就可以向当地的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您了解了吗?
    全国的法律援助由谁指导监督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法》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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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5: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