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间借贷的担保失效时间需要自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届满六个月,债权人请求履行债务宽限期届满后计算。1、民间借贷的担保失效时间应由担保人与债权人自行协商约定。但是,如果没有达成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限则为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因此,如果民间借贷担保时效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保证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对主债务履行期限达成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保证期间应该从债权人请求履行债务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