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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惠州电动车上牌照在哪里办
释义
    登记上牌办理地点,1、市区龙丰永通路惠州火车西站广场西侧(电话:2859205);,2、市区江北三新北路原惠州高级技工学校内(电话:2859332);,3、惠城区水口街道大湖溪湖溪大道原大湖溪派出所旁(电话:2859212);,4、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仲恺交警大队右侧(电话:2859232)。,登记上牌具体时间,惠城区:星期一至星期六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星期日休息。,仲恺高新区:星期一至星期六8时30分至12时、13时30分至17时;星期日休息。,各县(区)登记工作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及大亚湾区合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办理时间地点,由各县区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告,法律依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能源驱动的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等器械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标准,将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道路的建设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建立协同共治机制,保障经费投入,督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道路通行管理。
    道路主管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整合现有道路资源,完善非机动车道路网,保障非机动车道平整、完好,有条件的道路应当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设置隔离设施,规划电动自行车专用道。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绿化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污染环境的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银保监、消防救援机构等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其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应当制止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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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