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聘用期限未到可以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聘用期限未到可以解除合同。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的、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受到开除处分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劳动法对事业单位合同工的规定 事业单位聘用制单位和员工受劳动合同法约束。 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二、事业编制会被辞退吗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龄大的员工怎样签订雇佣合同 雇佣年龄大的员工签订雇佣合同,具体如下: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2、对于60岁以上的受聘人员,如果是雇佣关系的话,用人单位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为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补充;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相应保险,那么员工在雇佣期间发生事故,责任将可能需要由雇主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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