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次离婚诉讼之间需要等待多久? |
释义 | 离婚起诉需等待六个月,无新情况或理由不受理。法院不受理的情况包括: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且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原告撤诉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军人配偶需得到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需等待六个月左右。但如出现新情况或新理由,则不需要等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若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将不予受理。 一、离婚起诉法院不受理什么原因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什么情况法院不受理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起诉离婚的期限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不受此限。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需等待六个月左右,但如出现新情况或新理由,则无需等待。然而,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将不予受理。此外,法院还不会受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同时,原告撤诉后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也将不予受理,除非被告起诉。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要得到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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