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买房,若只有一人出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且已全额支付,则算个人财产;若只支付首付,则房屋部分共同财产。若房屋落在双方名下,算共同财产,相当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法律分析 第一,结婚后,一方出资购买房产,如果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 1. 如果房款已全额支付,房屋算作该方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2. 如果房款仅支付了首付款,房屋仍属该方个人财产,但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共有。 第二,结婚后,一方出资购买房产,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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