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乘客下车撞到骑车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释义 |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乘坐机动车时,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靠机动车左侧上下,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乘客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下车开门时将骑车人撞了。骑车人受伤的主要原因是应当承担骑车人人身伤害的主要赔偿责任。如果驾驶员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停车位置存在隐患,或者乘客付费后,下车前,驾驶员没有尽到观察提醒义务。那么在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也需要承担责任。 3.提醒:机动车临时停车时,驾驶人应保持车辆紧靠道路边缘,确保右侧或正在开启的车门处不会有其他车辆或行人,以降低事故概率。乘客下车时,用离车门最远的手打开车门。观察不会影响其他人或车后,完全打开车门。此外,非机动车驾驶员在骑自行车时看到前方有车辆靠边停车时,需要提高警惕,避免发生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中有哪些项目? 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支出和合理支出给予赔偿。赔偿费用项目包括: 1.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 3.残疾补偿; 4.精神抚慰金; 5.残疾补偿; 6.营养费用; 7.护理费; 8.伤残损失费用; 9.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79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