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法速递|3月,这些新规关乎你我的生活! |
释义 | 2022年3月起,一批重磅新法规开始施行,事关生命健康、创业就业、看病就医等、一起来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目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在外急救免责;鼓励医生“放心救人”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严禁大数据“杀熟”!不得利用算法实施价格差别。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将实现全国互认。五.《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六.《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打击骗保套保。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到全国。 八.《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经济转型新动能,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和大数据产业新高地。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新版《医师法》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医师法 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下的超说明书用药写入法条。新版医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 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2《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新规明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愿、合理的原则,可将诉讼、调解等环节由线上转为线下,或由线下转为线上进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方式支持部分参与者采用线上、其他参与者采用线下的方式参与诉讼、调解等活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等干预信息呈现;不得利用算法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4《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同时提出了可以重新检查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医务人员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充分告知复检目的及必要性。5《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3月1日起实施。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近日发布公告称,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同时明确,现行“个人收款码”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 6《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个人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按规处理。7《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通知》规定,自3月1日起,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的基础上,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 8《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的实施意见》 本意见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1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二、强化培育引进力度三、着力推动创新引领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对在宁投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大数据、云计算和软件企业,根据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予企业一定的财政奖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适用于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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