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游客在旅途中猝死,旅行社应否赔偿? |
释义 | 我们总说"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出门旅游难免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意外。如果在随团旅行中发生了意外,旅行社是否也有责任呢? 2022年4月20日,60岁的谢先生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五一劳动节西藏七日游"。签订合同后,旅行社向谢先生下发了健康调查表,但出发前未收回。因该团游客多为中老年人,旅行社在报纸广告中称:"全程陪同保健医护",并在向游客下发的"出团通知"中承诺有随车医生负责列车上的健康咨询及紧急救助。到拉萨当晚八时许,谢先生感觉呼吸困难,但没有找到旅行社的医护人员,被同行的游伴送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高原反应、糖尿病、心脏疾患,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猝死。事后谢先生家属要求旅行社赔偿20余万元,旅行社称谢先生猝死是由自身健康原因所致,拒绝赔付,双方遂诉至法院。 《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旅行社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旅客造成损失,应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赔偿对方所受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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