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是什么 |
释义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是: 1、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2、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 3、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 4、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一、股权证明书是公司出具还是工商 股权证明书就是由公司出具给股东的,该有公司章的证明这个人(或者法人)是公司股东的一份权利证书。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二、股权转让以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分担如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