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再审一般不需要支付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不支付受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后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