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办理如下:双方同意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的,可以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有: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双方关系破裂,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