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规范的欠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欠条的有效期: 欠条分为“注明偿还期限”和“未注明偿还期限”两种。 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3年内。 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3年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