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公证立遗嘱? |
释义 | 遗嘱公证流程有: 1、立遗嘱人本人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 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民法典中怎样去公证处立遗嘱 去公证处立遗嘱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怎样变更公证遗嘱 变更原公证遗嘱,必须到原立遗嘱的公证处,按原来立遗嘱的法定程序办理手续,才能用新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的公证遗嘱。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原立遗嘱的公证机关在外地,来去不便,则可以到现在居住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新的公证遗嘱,并说明原公证遗嘱的情况,这样经办新公证遗嘱的公证处,会通知原立遗嘱的公证处,从而保障变更公证遗嘱的权利实现。 公证遗嘱怎样生效 公证遗嘱由当事人前往公证机关自行办理,经过公证机关审核并公证后,公证遗嘱才能生效。由于公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了公证机关的认可,因此公证遗嘱具有最可靠的法律效力,其证明力大于其他几种遗嘱形式,如果几种遗嘱在内容上发生冲突,应当采信公证遗嘱的内容。公证遗嘱的生效,必须有遗嘱人先于受益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民法典中去公证处怎样公证遗嘱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和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民法典中遗嘱怎样去公证处公证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和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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