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
释义 | 家暴的证据包括: 1、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验伤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像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二、老公经常家暴又不离婚该怎么办 老公经常家暴又不离婚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起诉的时候除了需要提交离婚诉状之外,还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自己确实被家暴了的证据,对于证据齐全的情形,诉讼请求一般都会被法院受理。 离婚诉讼的流程: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遭到家暴的可以这样做: 1、双方可以协议离婚; 2、收集家暴的证据,包括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照片、通话记录、书证:男方写的悔过书等、证人证言等; 3、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4、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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