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劳动仲裁更有效的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上述证明材料,申请人能提供的应尽量提供,如果一份都没有,则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庭审后退回原件。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呢?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以上就是关于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要的证据和申请材料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