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速了解民法典之概要 |
释义 | 引子 2020年5月28日,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 这一部民事类法律,在全国掀起宣传潮,也算是种幸事。至于里程碑意义、划时代意义,笔者个人持保留意见。为什么那么有意义,感兴趣的可以上主流媒体上搜搜,但看完估计要么会“一头雾水”,要么会发现都是扯虚的。 今天,不少大的网站新闻标题是——《民法典“已来”,新规如何影响未来?》文章我没细读,看不下去,但这个问题,我毫不迟疑地可以给个答案,对社会生活没啥影响。 很多自媒体文章,会引出个问题来,然后说民法典新规执行,从此就要改变了,负责任地说,那纯属扯淡。 有时茶余饭后,有朋友开玩笑说,给我们讲讲民法典,普及一下呗。这让我想起来《脑筋急转弯》有个问题说,为什么小明可以一分钟读完上下五千年。 1. 什么是民法? 我们认识民法典,首先了解下什么是民法?毕竟民法典,是民法基本法律以法典化形式出现的东西。(法典在词典中的概念:将同一性质或同一种类的法律规范通过系统编纂而成的法律。) 民法,相对于宪法、行政法、刑法,是一个大的基本法律类别,我把它解释为“民事的法律”简称。民事,是市民之事。民法它主要是调整“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或者说是管老百姓之间事的。这个市民,是法律祖宗罗马法里的词,其实就是“民”,或者咱可以叫它百姓。民法是市民社会的规则;市民社会,可以简单理解成百姓层面上的社会,与政府、与强权无关、与动刑无关。 民法中的主体“人”即百姓,范围要大一点,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机关等等平等的主体。例如,你与政府发生买卖交易,此事情非行政管理的行为,这时候你与政府是平等交易主体,那么此时“政府”也是民事主体,是民法中的人。 民法调整“老百姓”之间的行为关系,法律上叫民事法律关系;民事它范围很广,可以说涵盖人的所有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的行为,这些规范,是民事行为规范。而民法就是这些民事行为规范的概括统称,它是个大概念,不是指某个法律的名称。 民法典,是关于民事基本法律的法典。之所以说是基本法律,是因为除民法典之外,还有很多其他民法法律。 2. 民法典如何形成的?快速了解民法典的体例内容 我们不谈民法典起草制定历史,因为那个很漫长、曲折,是否有制定的必要也有些争议。据说,改革开放前,都有人要弄民法典这事,后来放下了。 民法典放下了,我国颁布了很多单个的民事法律。我国的第一部民法是《婚姻法》(指的是新中国,以前民国有民法)。可见,婚姻是多么地基本重要,现实中最急需的民事法律。 我在此谈民法典的形成,是梳理这次成型的民法典的制定是如何形成的。怎么形成的呢?简单说,是将已有的单个民法法律经过完善、调整放到民法典中。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最后一条)规定,“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这些法律之所以废止,是因为将其内容放到了民法典里,从此没有这些法。(估计短期内不少人改不了口,法律人士估计还会聊事时说,“我国婚姻法规定……”;其实是,我也不知道怎么改口,因为《婚姻法》废止了,理论上的婚姻法还在,这时,婚姻法纯粹是法律概念了) 《民法典》共7编,1260条,结构体例上从大到小用了“编、章、节、条“;跟着我梳理,我们具体看《民法典》的形成细节,便大概能了解到民法典的体例内容: (1)《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对应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内容 这部分基本没啥变化,有变化的,可以忽略,它规定的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提示的是,里面有些东西很抽象,只读法条不好理解。 对大家有用的是,可以了解个人(自然人)的权力能力、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再有,便是了解民事权利,看看从民法角度看,我们人都有什么权利。 (2)《民法典》第二编 物权编————对应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内容 因为物权法是一个比较新和先进的法律,所以修改内容不大;增加了“居住权“制度,然后对担保物权有了新完善。 我们大概了解下物权法规定什么即可。这里面的“物“是个大概念,可以理解成财产,甚至一些无形的财产例如数字财产,也能纳入这”物“的范围里面。 物权,即财产权利,便包括涉及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利(用益物权)、担保权利(担保物权)等等权利,这些权利不可侵犯,权利人有权行使相关权利。“我的财产,我做主“,是恒定原则;所以,以后涉及财产受侵犯了,可以查阅物权编。 (3)《民法典》第三编 合同编————对应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内容 我们业内曾经有个说法,合同法是我国最先进的法律,九九年制定后长期不过时,不落后。所以合同法的基本规则、规定没啥变化,仅是有些制度进行了完善。 在典型合同类别上,增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这些现实中原本就存在);至于把“居间合同“改成”中介合同“,鬼知道他们怎么想的,没啥意义。 对于大家来说,遇见合同问题,记得可以查阅合同编。另外,至于什么是合同,不用学习法律概念,我负责地说,合同、协议、协定,这些都可以划等号的(有人装逼谈这些区别,那都是飘着的),这些意思通俗理解就是双方/各方之间的约定。 (4)《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编——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内容。 《民法典》这个编,没有对应的人格权法,是因为原来没有单一的法律。官方说,民法典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先进立法理念,等等,说的就是这,随意听听即可。因为说不上有太多新东西,原来人身权利也有规定进行保护。(立法过程中甚至有法学家反对人格权单独成编。) 我们简单了解下人格权的法律概念,然后知道这部分是保护人格权的即可。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因此,以后人身受侵犯了,伤自尊了,可以来这看看自己的权利。 (5) 《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编————对应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收养法》的内容 这部分有些基本原则,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送养收养有严格的法定条件情形,没有变化。了解这些几乎就够了。 在结婚方面,在禁止结婚情形中,删除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个删的好,婚姻是个人的事,哪能应有不能结婚的病?另外,增加了无效婚姻或被撤销婚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结婚“受胁迫“或者”受欺诈“被骗婚的,可以试试撤销加赔偿。 在家庭关系方面,夫妻共同债务、亲子关系确认这两方面实践发生较多的争议,把实践中的司法解释等完善的规则规定到了这部分法律中。对实践没啥影响。 在离婚方面,增加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我们业内在吐槽,”结婚有风险,登记需谨慎“,更需要的是结婚冷静期)。实践中有的离婚官司打很多年,法院还是不同意离婚,这本身是实践不当的问题,这次增加了明确规定”经判决不准离婚的,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诉,应当准予离婚。“ 还规定了,离婚经济补偿方面,概括要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再者, 离婚时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时 ,对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 关于收养方面,把被收养人的范围从不满十四周岁,扩大到了未成年人,但实际上收养法的送养条件苛刻,在中国想合法送养孩子,然后合法办登记的,据我所知少之又少。 总之,婚姻家庭这编,与家庭生活息息相关,可以读读了解;从有啥新变化方面,除了离婚更麻烦外,个人认为对生活没啥影响。 (6)《民法典》第六编 继承编————对应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内容。 这部分对于原来的继承法有了些许完善,但继承制度没啥变化,众子女平等、男女平等是基本制度;第一顺位继承人仍然是配偶、子女、父母。了解这些基本够了。 关于继承人方面,增加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死亡的,如果兄弟姐妹有继承权的,由其子女代为继承“,以前的代为继承只限于直系亲属继承方面,例如孙代父继承爷爷的财产,扩大到了兄弟姐们继承方面, 例如”侄有资格代为继承叔叔财产(叔叔没有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继承人的情况下)“。 关于遗嘱效力方面,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制度,算是较大的变化;而且该法增加建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这是向西方学习,比如看港片中,人去世了,有个律师是遗产管理人,在主持遗产事宜;实践如何执行,有待观察,国人讲究不让外人干涉家事,短期内个人觉得不会有啥用。 因此,继承方面也没啥太大变化。 顺便吐糟下,《继承法》纯属是向西方学习的法律,没有考虑中国的传统,所以至今有些人对于“嫁出去的女儿“实际没赡养,还要分娘家老人财产,耿耿于怀。而且,实践中,无论男女,孝顺不孝顺,几乎不影响继承权,这个大家需要了解。 (7) 《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编————对应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内容。 《侵权责任法》是2009年制定的法律,相对地是个新法;所以民法典这部分仅是做了必要的补充完善,说不上有啥升级。 侵权责任法,就是权益受损害要求承担责任的法律;所以这里面与人格权编理论上有重叠部分(反对人格权单独弄一部分的人认为,能在总则、本编就能规定完的内容,没有必要单独设立个人格权编) 侵权责任编中有意思的是,这部分明确规定了两个规则,一是“自甘风险“规则,也就是说自己明知冒着风险受侵权的,要自担责任;二是”自助行为“制度规则,简单说就是有时自救的行为,没有明显不当,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这些在理论上不是新东西,只是在法律条文上进一步明确。 其他完善的部分,比如:完善生产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明确交通事故赔偿的赔偿顺序(包含商业险理赔)、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完善高空坠物治理规则等。从实践角度来看,没有啥新东西,因为司法解释有依据,或者司法实践本身就是这么操作的。 (8)《民法典》第八编 附则编————对应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内容。 这部分仅两条,除了一些“以上“等法律术语定义,便是最后一条说本法何时生效,同时被替代的法律被废止。 综上,我对《民法典》快速梳理后,觉得对于一般老百姓没啥新的影响及变化,对法律感兴趣的,可以根据上述介绍阅读相应编章节。如何社会规则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不可能有新法律对社会“格格不入“,构成对社会的翻天覆地重大变化。 后语:《民法典》在个别制度有了变革,但基本上与百姓生活较远,学习之是法律人的事。更重要的事,我们的民法没变,需要大家了解的是民法常识,民法原则。民法核心精神:讲究“法无禁止即自有“,自主、自愿原则;要求诚信原则,不得欺诈; 要求”言出必行“,具有契约精神;民法保护人权财产权不受侵犯,要尊重他人权利等,了解这些原则,践行这种精神,才是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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