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急辞是否违法? |
释义 | 急辞工违法,单位扣发工资也是违法的。可通过投诉或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通知解除合同,单位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违反劳动合同规定需赔偿单位的费用、培训费、直接经济损失及其他约定费用。违反保密事项需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支付赔偿费用。 法律分析 急辞工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扣发你的工资是违法,不合法,可收集能证明你在这里上班的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维护自己的权利。 所谓的急辞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怎样发放、怎么扣,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但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结语 急辞工违法,单位扣发工资也违法。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急辞工法律未明确规定工资发放和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可解除合同。根据第40条,单位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者需赔偿单位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约定赔偿费用。违反保密约定造成经济损失,需按反不正当竞争法支付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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