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数罪并罚中先减后并的量刑处罚规则是不一定遵循法定刑期限制的,在实际执行有可能出现超过法定的刑期限制的情况。2、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则其执行刑罚的时间就越长,决定执行刑罚的最低期限就越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