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法成立的工程合作承包协议有效。 有效的工程合作承包协议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承包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承包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 根据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依法应认定合同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该内容由 何竹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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