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的合法性及鉴别方法 |
释义 | 代书遗嘱需要符合一般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下有效,但解除后需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 法律分析 一、代书遗嘱需要司法鉴定吗 需要的。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如何鉴定代书遗嘱的真假 代书遗嘱是一种法定的遗嘱形式,如果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该代书遗嘱就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结语 代书遗嘱需要司法鉴定,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遗嘱应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是一种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但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解除后,需以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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