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指什么呢? |
释义 | 协助执行,是指实施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的一种法律制度。是我国执行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执行是由法院执行局负责的,所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也是由执行局开具。 写给法院请求协助执行的的函是何意思? 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即: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法院出具的延期开庭审理通知书,怎样写 你提到的法院出具的延期开庭审理通知书,怎么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在我国法院冻结银行卡会通知吗 在我国法院冻结银行卡会通知,冻结银行卡是有一定期限的,冻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接下来怎么办 法律咨询解答 法院在送达执行通知的同时,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应当按执行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和数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超过执行通知书载明的时间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延伸知识】执行通知书送达后,6个月冻结账户。法律规定,结案后,银行卡不会主动解冻,需要当事人向承办法官申请解冻,具体的解冻时间需要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果当事人不主动申请解冻银行卡,一般情况下,银行卡会在结案后6个月内自动解冻。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个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终止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冻结银行卡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当尽快前往法院办理解冻手续,不然会耽误当事人使用银行卡。当事人的银行卡解冻后,就可以正常使用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冻结当事人的银行卡。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法院被执行人有什么限制呢?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现在你应该清楚法院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了。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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