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财产因公司债务被追加执行,被执行人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分立为两个或者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时,分立后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有比例或不符合分立法定程序的,按照从原企业分得的财产比例对债权人承担债务。注意,法律并没有规定分立企业之间的连带责任,所以,分立时可能出现通过协议约定由分得财产最少(根本无法清偿债务)的企业承担所有债务,从而逃避债务。分立企业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 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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