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分配,没有则按法定顺序分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但可协商不均等。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异父母或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和继兄弟姐妹。如有有效遗嘱,应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则应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继承开始时,应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均等,但若各方继承人同意,继承的份额可不均等。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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