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
释义 | 出租房屋根据不同情况应分别缴纳不同的税,其中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变化较大,近日也有很多人咨询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那么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以及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规定,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1、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月租金在800元(含)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月租金在4000元(含)以下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800--缴纳地方税收--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10%。 2、月租金在在4000元以上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1-20%)--缴纳地方税收--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10%。 3、个人出租非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月租金在800元(含)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月租金在4000元(含)以下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800--缴纳地方税收--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20%。 4、月租金在在4000元以上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1-20%)--缴纳地方税收--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20%。 二、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规定: 1、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费附加、地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3、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适用于房屋转租)。)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该内容由 周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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