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 3、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4、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5、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6、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包括: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三)拿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四)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对于未婚先孕准生证的办理,由上可以看出,双方当事人必须先补办结婚证,然后才能进行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