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用现金书写的借条应包括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称、具体借款金额、还款方式、具体还款日期、双方约定的借款利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内容。 2.法律依据:《民法》。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订立借款合同,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各不相同。借款主要是借款,欠款可能是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 2.如果没有约定贷款的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索要。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拒绝偿还时开始,最长不得超过20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还款期限届满时起算。 3.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欠条形成之日起计算,约定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借条和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借条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是不一样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借条最长可达20年。但无履行期的借条,是对双方过去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债权人应当自借条签发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借条,从签发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