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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签了也没用的类型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一、法院不认可借条有哪些
    1、法院不认可借条如下:
    (1)过期的借条,“过期”是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认可;
    (2)借款用途不合法的借条,法院不认可;
    (3)借贷合同无效的借条,法院不认可;
    (4)借条形式的分手费,法院不认可;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法院不认可;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法院不认可;
    (7)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法院不认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条和欠条效力一致吗
    借条和欠条效力不一致,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没写利息的欠条有效吗
    没写利息的欠条有效,法律规定欠条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另外,一般欠条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此,欠条没有写利息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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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