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氧化碳灭火器年检多久一次 |
释义 | 二氧化碳灭火器,自出厂之日起,每月称重,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如果重量变轻,就是存在泄压,必须维修。如果没有变化,自出厂之日起5年必须对筒体做水压试验,以后每2年做一次。二氧化碳不存在过期,但检验的目的是筒体是不是合格,去除安全隐患。有很多人都按干粉灭火器的更换周期对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再装,其实是种浪费。 二氧化碳灭火器在使用称重法检查时,如果不符合标准需对灭火器进行充装;二氧化碳灭火器瓶体使用时间超过12年需进行报废处理,不能继续使用。 另外,二氧化碳灭火器需每月使用称重法进行称重检查一次,每次检查结果需进行登记,便于相关部门检查,如有不符合标准的灭火器应立即维修处理。 一、灭火器有哪些情形必须报废 1、筒体、器头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2、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3、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4、筒体严重变形的; 5、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6、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7、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8、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9、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10、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11、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12、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13、?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14、按GA402的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 15、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16、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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