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遂犯罪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已经开始实施,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未遂犯罪的处罚标准是: 1、犯罪未遂应当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相关法律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 (1)“着手实行犯罪”,即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有法益侵犯紧迫危险的行为。如果尚未着手,根据行为人没能着手的原因,分别认定犯罪预备(意志以外的原因)与犯罪中止(意志以内的原因)。 (2)“未得逞”,即实行行为的逻辑结果、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的危害结果未发生。如果实行行为实现了该危害结果,即犯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3)未得逞的原因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未得逞的原因是意志以内的,则属于犯罪中止。只要行为人自认为还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达到既遂,但自动放弃犯罪或者防止结果发生的,就属于“意志以内的原因”(以主观说为基础);否则,就是“意志以外的原因”。 (4)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加重构成要件以及结合犯存在适用加重法定刑、同时适用未遂处罚规定的情形,但量刑规则不存在未遂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