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于刑事处罚是否算作犯罪 |
释义 | 免于刑事处罚算犯罪。 免予刑事处罚是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因存在法定事由而免予对其施加刑事处罚的情形。 可见,该种情形本质上还是构成犯罪,仍然会留下犯罪记录。 法律规定了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免予刑事处罚的9种情形 免予刑事处罚情形分别为: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1、嫌疑人是聋哑人、盲人的;2、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3、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4、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的;5、起次要的或辅助作用的人员;6、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胁从人;8、嫌疑人在自首后有表现的;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二、治安拘留还有案底吗? 治安拘留不会有案底,但是会有治安处罚档案。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一般指某个人过去违法犯罪的行为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事处罚,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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