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刘宏伟律师谈“律闹” 与医闹一样,在律师代理当事人案件中同样有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的“律闹”: 1、缠访闹访者拘留:每年的省会访和进京访是海量的,其中个别的属于冤案,但大部分是“律闹”,这些案件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的程序,法院也释明“罢访息诉”。律师事务所出于同情心法律援助或减缓免这些“律闹”者,最后反被其害,他们把对政府的矛盾转移到律师事务所中: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网上诽谤、侮辱、寻衅滋事,真是烦不胜烦。 2、聚众扰乱单位秩序:全国各级各地律师事务所都遇到过这样的“律闹”甚至到了江西**律师、武汉**律师被杀和枪杀的案件。请党和政府及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这些扰乱公共秩序的“律闹者”,同时净化网络环境,国家有10多亿的网民,都是自媒体,他们个人的利益没有满足故意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事实“律师诈骗”“律师敲诈勒索”等不实之词,应当严厉打击。 3、认为律师软弱可欺:这些律闹者不敢和权力部门叫板,把气撒在律师身上,很多律师事务所为了息事宁人“花钱摆平”。要知道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法律人,代理案件原则上不会出现问题,对这些律闹者的敲诈勒索绝不能得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