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空壳公司收购过程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首先,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虽然我国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但一些特殊行业会对注册资本限额和实缴资本有限制; 其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收购者应当尽最大可能的调查空壳公司是否存在隐形债务,否则收购后将产生一系列纠纷; 再次,注意空壳公司是否被工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是否照常进行年检,是否履行零申报手续,是否存在真实的经营行为。 最后,收购空壳公司,一定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将收购风险降到最低。 一、空壳公司的法人代表要承担什么责任 空壳公司有两种,一是虚假验资,一是验资后抽逃。严格追究起来,有刑事责任,比如:与他人签订合同无法履行,对方可以告你合同诈骗。公司法人代表要负虚假出资罪或虚报注册资本罪,而为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要负故意提供虚假文件证明的刑事责任,并被吊牌。 注册一家公司,如果此后开展正常的公司经营活动,比如买设备、发工资等,都是合法的,也不受占用资金比例的限制。而在设立皮包公司的过程中抽逃出资,用于还债等,丝毫没有经营行为,且比例较高,其行为就涉嫌抽逃出资犯罪。 二、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是否合法 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不合法。如果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从事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涉及领域广泛,将扰乱经济秩序,危害经济安全,法律应当严厉制止。 空壳公司通常都具备以下特点:从来没有委任董事;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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