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职人员未婚生育要给子女上户口,根据相关法律,需要以下程序: 1.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2.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3.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一、私生子如何上户口 没有结婚证孩子上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一、无结婚证小孩归属具体如下: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2、如果子女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以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准许; 4、已满2周岁以上的子女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失败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二、没有结婚证办理出生证明方法如下: 1、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 2、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