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卖方延迟交付商品房,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经买方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卖方仍未交房,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迟延交付商品房将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延迟交房,在买方催告后,如果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买方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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