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刘宏伟律师关于保密的三个释明 笔者谈了很多保密的文章,现又有新的释明: 1、一个人才有秘密:这是惨痛的教训,如果是秘密就永远藏在心里吧,你如果向哥们和闺蜜透漏,不论如何宣誓保密,当你和你的朋友说的那一刻已经没有秘密可言。大到国家小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保密法》,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绝对不问,如果你是大喇叭口无遮拦,从国家层面你可能就是间谍特务,从企业层面你就会透漏商业秘密和技术配方。 2、沉默是最大的秘密:两年学说话一辈子学闭嘴。在什么场合说话或不说话尤其是党员和公务员,这都是政治问题。一定要有政治头脑在公共场合沉默吞声。 3、遇到危险打死不说:尤其是在战争年代被敌方俘虏,即使面对严刑拷打也要保守党和国家人民,这方面我们有惨痛的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