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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开庭是否调解
释义
    起诉离婚开庭法院会调解。
    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3、夫妻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4、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起诉离婚所需资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房产证等;
    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方式之一,另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就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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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9 17: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