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1、投标者相互的串通投标;
 2、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
 三、主体要件。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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