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求误工费到底需不需要提交完税证明 |
释义 | 误工费计算公式及其适用范围: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根据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对于无固定收入的人,根据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 法律分析 这个在法律中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不同法官可能有不同标准。 误工费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误工费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结语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在法律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可能存在不同法官的不同判断。误工费包含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多个项目,既包括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也需要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原则进行计算。对于企业经营者而言,误工费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但应该包括雇佣代替者的费用。计算误工费的公式根据是否有固定收入和能否证明收入状况而有所不同。对于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收入状况的情况,可以参考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断标准可以根据产业分类、社会评价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数据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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